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862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交公路建字〔2022〕35号

文号

交公路建字〔2022〕35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7/2022-00142

公开日期

2022年07月14日

主题词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建议答复函

机构分类

公路局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公路建设;路桥管理与养护

公文类型

其他

殷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道路提档升级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四好农村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总结提出、领导推动实践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多次对农村公路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近年来,我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载体,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精准施策,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农村交通工作大格局。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大农村公路政策指导力度,大力推动农村公路立法,积极推动《农村公路条例》编制,制定印发《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印发《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出台了《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设计规范》《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从顶层设计层面加大对农村公路工作的指导力度。不断强化示范引领,联合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带动全国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农村地区交通条件改善。截至2021年底,全国农村公路里程已达446万公里,全国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通客车。农村公路覆盖范围、通达深度、管养水平、服务能力、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农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农村交通的快速发展,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助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提供了坚实支撑。

在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确实如您所说,还存在部分老旧道路破损严重等方面的问题,您提出的对现有道路进行提档升级、加强维修养护、完善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专职养护人员等有关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将结合发展实际认真吸收采纳。

一、关于农村公路提档升级的建议

我部高度重视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作。“十三五”以来,我部在着力推进西部地区剩余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目标任务的同时,部署开展了早期建设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畅返不畅”整治工作,集中对老旧破损沥青(水泥)路进行改造。印发《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纲要》,指导各地加快农村公路路网提档升级,有序实施乡镇通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老旧公路改造和窄路基路面加宽改造。全国累计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约163万公里。截至2021年底,农村公路中的等级公路比例达到95.6%,铺装率达到89.8%。“十四五”期,我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重点组织实施“四好农村路”服务乡村振兴五大工程,加快骨干路网提档升级,推动基础路网延伸完善,稳步提升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农村公路与产业融合发展。力争到2025年,建成便捷高效、普惠公平的农村公路网络。关于您提出的“对道路进行黑色化铺设”的建议,我部持续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指导,出台《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设计规范》等标准规范,指导各地充分考虑材料、经济、养护、环境、道路功能等因素,合理选择合适本地的路面结构形式。不宜统一规定使用某一种路面结构形式。

二、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维修的建议

我部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养护维修工作。2015年以部令形式出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2018年对《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高养护质量和效益。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联合财政部印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指导各地加强养护工程实施和资金投入,提升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十三五”以来,全国累计完成农村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120万公里。截至2021年底,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99.5%,优良中等路率达到87.4%,农村公路基本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

下一步,我部将指导各地进一步落实农村公路管养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运行长效机制,建立更加稳定的农村公路管养资金投入机制,创新养护生产模式,提高养护专业化、机械化、规模化水平,保障农村公路持续发挥良好服务功能。

三、关于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议

我部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对于新改建农村公路,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于已建成农村公路,组织开展公路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并列出专项资金,支持地方开展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十三五”以来,全国累计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03.9万公里,农村公路本质安全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十四五”期,我部联合公安部印发了《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路段为重点,加强农村公路隐患排查和整治,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本质安全水平。

四、关于设置专职养护人员的建议

我部高度重视农村公路专职养护人员设置和培训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发“四好农村路”就业岗位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通知》,在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领域大力开发就业岗位,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农民参与路基整理、路面硬化、简易候车亭等小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鼓励养护企业招聘沿线群众参与日常养护、路面清扫等工作。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设置农村公路就业岗位76.3万个,平均年收入达1.3万元,吸收脱贫户37.8万人,其中公益性岗位30.5万个,平均年收入约0.9万元,吸收脱贫户超24.2万人。出台了《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技术指导。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制作“四好农村路”相关业务培训课程,供基层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学习参考,助力提升从业人员就业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增收,强化农村公路管护力量。

下一步,我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的决策部署,统筹用好农村公路管护领域公益性岗位等各类就业岗位,加大管护岗位开发力度,加强技术和安全培训,推动落实好管护责任。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部公路局,010-65292761。

交通运输部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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