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9061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交公路建字〔2022〕232号

文号

交公路建字〔2022〕232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7/2022-00213

公开日期

2022年07月20日

主题词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建议答复函

机构分类

公路局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收费公路

公文类型

其他

单晓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ETC车道通行率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答复如下: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2007年以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积极探索应用ETC,推进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提高车辆通行效率,促进物流降本增效。特别是2019年以来,结合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大力推广应用ETC,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形成了布局合理、运转高效、衔接顺畅的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运营服务网络。截至目前,全国ETC客户累计超过2.02亿,全国高速公路网ETC平均使用率超过67%,与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前相比,拥堵缓行收费站平均减少了65%左右,车辆平均通行速度提高了16%左右,节能减排效果也明显增强,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

但正如您所述,目前,仍有少数高速公路收费站,特别是大城市周边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在高峰时段容易出现拥堵缓行的现象。对此,我部高度重视,督促指导各地综合采取技术、管理和服务等多项措施,不断提升高速公路收费站通行效率。2021年,我部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加快推进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优化升级,同时认真排查易拥堵缓行收费站的致堵原因,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深入开展易拥堵缓行收费站专项治理。按照国务院关于物流保通保畅相关工作部署,今年4月份以来,我部将深入开展易拥堵缓行收费站专项治理列入公路保通保畅重点工作内容,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部省站三级调度、路警联动和区域联动协调机制,加强公路网运行监测,确保高速公路“大动脉”和农村公路“微循环”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力有序推进。您提出的相关建议在现有措施中已充分考虑,部分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一、强化道口识别标识、提前做好指引。我部督促指导各地,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电子收费 车道配套设施技术要求》(GB/T 28968-201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2022)规定,设置统一醒目的ETC车道标志,包括提前在收费站广场前300m处设置ETC车道指示牌、大型LED诱导屏等导流标识,并在ETC车道铺设彩色路面,提前预告ETC车道分布,引导车辆提前分流,合理选择车道,提高收费站通行效率。

二、提升设备稳定性能,实现一次通行。2021年11月,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ETC服务提升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持续加强ETC车道系统及天线、工控机、栏杆机等关键设备的运行监测和维护,确保ETC车辆一次通过。针对用户因ETC状态名单异常而出现出入口不抬杆的情况,要求各地进一步优化状态名单管理,实现状态名单自助查询,及时向用户推送状态名单变化信息,同步提供调整状态名单的方式方法及服务渠道。协调合作银行细化状态名单类型,及时生成、解除状态名单,确保用户正常使用ETC。

三、拓展ETC使用范围,便捷公众出行。2019年5月,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鼓励ETC在停车场等涉车领域应用。2020年,我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综合地域分布、城市规模、服务类型等因素以及各地意愿,选择北京等27个城市作为试点城市、江苏省作为省级示范区,先期开展ETC智慧停车试点工作。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已建成具备ETC支付功能的停车场共计5527个,5月份停车ETC交易总量达到975.5万笔。

四、增加ETC办理网点,简化办理程序。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在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收费广场和服务区,提供常态驻点发行服务;在具备条件的停车场、加油站、洗车行等车流密集场所,布设自助服务机、24小时无人值守柜台等智能化设备,便利用户充值及办理相关业务。截至2022年6月24日,全国共有ETC线下服务网点113109个,流动服务网点779个,ETC服务自助终端45764台。同时,不断完善线上服务,优化“中国ETC服务”小程序及各地发行服务机构小程序、APP等线上渠道服务功能,实现各类业务线上便捷办理。进一步完善发票服务平台的功能,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优化开票体验。

五、尊重用户办理意愿,规范账户绑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服务支持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应为ETC记账卡用户提供便捷的扣款账户绑定服务,支持用户绑定已有账户,用户可自行选择绑定信用卡或借记卡账户,不得无故拒绝用户绑定已有账户,不得强行要求用户新开账户绑定,充分保障客户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合法权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涉企乱收费专项整治和银行业现场检查中,将强制捆绑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并通过投诉督查、监管约谈、公开曝光等方式,督促银行规范业务行为。

六、推动新一代ETC卡普及,防止账户盗刷。综合比较预付费储值卡、借记卡和信用卡等三种支付方式,本着最大程度便利用户的原则,积极倡导具备条件的用户,优先采取信用卡支付方式,避免积压结算金和保证金,并可根据实际需要适透支,实现便利、快捷支付。对于行业预付费储值卡,从2019年5月起已停止发行。对于部分地区ETC发行服务机构与银行联合发行的二合一的联名卡,如具有银联“闪付”功能并开通了“免密、免签”服务,将存在盗刷风险,我部已于2019年督促指导各地ETC发行服务机构停止发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商业银行原则上停止发行ETC联名卡,并关闭存量联名卡“小额免密免签”服务,妥善做好用户告知和风险提示。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安排,督促指导各地交通运输及相关部门,继续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定,持续优化相关设施设备性能,不断提升ETC服务水平,提高高速公路收费站通行效率,促进物流降本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交通运输部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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