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事局:
经研究,决定委托你局负责国内航行船舶检验证书、报告和记录格式(以下简称证书报告格式)的制订及维护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证书报告格式的制订及维护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均很强的长期性工作,你局应给予此项工作足够的重视和必要的投入。
二、新证书报告格式的制订一般应于相应技术规则生效的一个月前完成;有关证书报告格式的维护根据我局的要求完成。
三、新证书报告格式经我局批准后应及时将“船舶检验发证管理系统”(VIMS)升级。
四、在证书报告格式制订过程中的有关具体建议和意见,及时与我局船检处联系。
二○○八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