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第一批中级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官名单的通知

文号:海船舶〔2008〕326号

文号

海船舶〔2008〕326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6/2008-00844

公开日期

2008年09月18日

主题词

船舶;污染;事故

机构分类

海事局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

行业分类

船舶管理

公文类型

其他

 

各直属海事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

 

 


    
为加强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规范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行为,提高船舶污染事故调查水平,根据《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官管理规定》要求,我局组织了两期中级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官培训班,来自直属海事局和地方海事局的102名从事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工作的同志参加了培训,其中97人通过考试合格,现予公布。上述人员有资格担任中级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官,可从事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并主持规定授权等级的污染事故调查。请各局根据《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管理规定》和《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官管理规定》的要求,高度重视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切实加强对调查官的管理。

 

 

  1. 海船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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