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事局:
《深圳海事局关于外国籍船舶临时进入深圳湾游艇会有关事项的请示》(深海船舶 〔2015〕7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外国籍(包括中国香港籍)游艇从香港经水路进入深圳湾游艇会,期限自2015年4月18日至2015年5月7日。
外国籍(包括中国香港籍)游艇临时进出深圳|湾游艇会期间,应做好对船舶和人员的管理工作,落实军事保密措施和要求(外籍船舶航行计划提前3天通报深圳警备区和海军广州水警区),并按照有关口岸检查检验部门的要求,完善港区通航条件和有关口岸查验监管设施,提升信息化水平。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何建中副部长;公安部(2)、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总参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