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文号:交办海〔2015〕32号

文号

交办海〔2015〕32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6/2015-01268

公开日期

2015年02月13日

主题词

水上交通安全知识;校园

机构分类

海事局

主题分类

其他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办公厅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教育局,交通运输部各直属海事局:

     在各级交通运输和教育部门的密切配合、有序推进下,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的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特别是2014年,活动组织更加有序,覆盖范围更加广泛,方式方法更加多样,教育内容更加贴近小学生认识和成长规律,新闻媒体更加关注,社会反响更加热烈。但同时,也要看到活动中存在部分地区整体推进力度不平衡、覆盖范围有限、活动方式单一、师资力量不足、社会力量参与有限等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为巩固活动成果,扩大活动成效,切实提升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素养和安全技能,培养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出行习惯,交通运输部和教育部决定继续由全国海事系统各单位和当地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开展“2015年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水上平安交通 安全伴我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152月至10月。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围绕活动主题,以班级或学校为单位,结合水上交通安全典型事故案例,通过互动演示、现场模拟、视频动画等趣味性强的教学方式,开展水上安全知识与自救求生技能的教育,讲授水上交通知识、水上救生救助常识、航行知识、船舶知识和防溺水知识等安全知识。

   (二)开展《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读本》进校园活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和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共同编写的《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读本》,汇集了小学生在水上交通活动中应知应会的基本内容。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将向全国海事系统各单位免费发放,并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的官方网站上提供可免费下载的该读本电子版。海事部门和教育部门在今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当天,联合组织开展向学校赠送和宣传活动,使《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读本》走进校园。

   (三)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和技能师资力量培训活动。海事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建立水上安全知识进校园授课专家库,强化师资力量建设。共同组织开展针对从事安全教育或相关工作的教师的免费水上交通安全技能专题培训,使教师掌握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和应急求生自救的技能,通过老师素质和技能的提升,带动和影响学生,扩大和保证教学效果。

   (四)开展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海事部门和教育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探索建立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培育创建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开办水上交通安全体验教室。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海事开放日”、“航海夏令营”、“水上求生”拓展训练等活动,组织观摩水上救生演练,参观海巡船、海事博物馆、搜救指挥中心等,推动水上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养从室内走向室外、从岸上走向水上,使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走进家庭、辐射社区、带动社会。

   (五)开展水上安全志愿者服务活动。海事部门联合教育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志愿者招募活动,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发动当地交通、海事、港航单位、航运企业、航海院校和社会上有丰富的水上安全工作经验、航海经验和掌握求生自救技能的人员,积极参加到志愿者队伍中来,并有序组织志愿者走进学校给小学生们讲座授课。

   (六)开展学生渡现场演练活动。海事部门联合教育部门对乘坐学生渡上下学的学生进行一次水上突发事件救助应急现场培训、演练,组织学生亲身体验如何使用救生衣、救生圈等救生浮具,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技能,确保学生渡运的安全。联系并指导涉及学生渡的学校所在地政府部门建立学生渡安全应急预案。

   (七)开展小学生活动范围内的危险水域标识活动。海事部门要主动联系教育部门、当地政府,在辖区的学校、社区周边小学生上下学、经常游玩的水域开展危险水域排查工作,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标牌,配备好救生衣、救生圈、绳索等相关救生设备,指导有关人员进行水上救生和防溺水演练。

   (八)开展“水上安全伴我成长”主题文化活动。结合学校文化建设实际,海事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同部署开展“水上安全伴我成长”主题文化活动,通过组织征文、演讲、知识竞赛、图片展、评选“水上安全知识小能手”等活动,巩固小学生安全知识和技能学习的效果,并促进转化为日常行为习惯。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将通过官方网站、人民网专题栏目以及“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的文化活动开展情况,增强主题文化活动的社会舆论影响。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海事部门、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联合组织策划活动方案,共同落实各项活动部署安排,加强活动开展情况的指导和检查,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切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各级海事部门、教育部门要推进建立建全由地方政府、交通、教育和海事部门共同参加的合作机制和联络沟通机制,探索建立和推广可复制的模式,形成由教育部门主导,海事、学校、社区和家庭等联动,社会资源广泛参与的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良好格局。

   (二)把握教育规律,提升活动实效。各级海事部门、教育部门要从小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成长规律出发,坚持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紧密结合当地地域特点,突出典型事故案例教学,符合师生兴趣,发挥好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保证活动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有效性。在组织开展的各类现场教学活动中,各级海事部门、教育部门要周密考虑,精心安排,做好预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切实保护好小学生的人身安全。

   (三)广泛深入宣传,提升社会影响。各级海事部门、教育部门要主动联系媒体,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视、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体,充分利用短信平台、微电影、电视广告等各类公益宣传阵地,加强宣传报道,扩大覆盖面,提升社会影响力,切实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出行的氛围。

   (四)注重总结完善,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水上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是一项长期工作。各级海事部门、教育部门在今年的活动结束后,结合三年来活动开展情况深入进行总结,不仅要认真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更要正视并分析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为“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长效机制的建立奠定基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将适时组织力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请各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教育部门、各直属海事局于1115日前将活动总结分别报送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联系人:胡伟,联系电话:01065293497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联系人:刘静,联系电话:010-66096503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152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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