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做好“两会”期间 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号:海事明电〔2016〕2号

文号

海事明电〔2016〕2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6/2016-01231

公开日期

2016年03月02日

主题词

水上交通;安全监管

机构分类

海事局

主题分类

安全监管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明电或部办公厅明电

各直属海事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
  “两会”召开在即,为克服“春运”结束后的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继续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保障“两会”期间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安全便捷出行,营造安全稳定的氛围,现将“两会”期间水上安全监管相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予以前所未有的重视。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担当,抓好水上安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为“两会”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两会”安全顺利召开,既是一项常规性工作,更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各单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对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切实抓好水上交通安全各项工作。
  二、以案为鉴,强化安全宣传教育
  今年2月16日,海南局辖区“绿波66”轮翻沉,造成22人遇险;2月18日,海南局辖区“天堰壹号”游船险情,造成18人遇险;2月27日“新日6”轮在朝连岛以南约18海里与“鲁胶渔60968”轮发生碰撞,造成渔船翻扣沉没,10人失踪。类似险情事故暴露出安全生产主体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行为依然突出等问题。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和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宣传水上安全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技能,督促警示公司、船舶、船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三、针对季节特点,切实加强安全预防
  春季到来,中国沿海水域逐渐进入雾季,给水上交通安全带来较大压力。各局要督促船舶严格执行雾航规定,严防碰撞事故,特别是商渔船碰撞事故的发生。督促各航运公司加强对船员雾航专题培训和船舶雾航设备的专项检查。在往年“两会”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特点,全面细致地查找辖区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和船舶对自身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
  四、狠抓监管重点,强化现场监管
  各局要以“六区一线重点水域”和“四类重点船舶”为重点,增派现场执法力量,督促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督。在“两会”期间,各单位要把加强涉客类船舶尤其是渡船安全监管工作当成一把手工程来抓。要严格吸取事故经验、教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强化涉客类企业的主体责任,构建、运行水上客运安全监管体系。要利用VTS、AIS等科技信息手段辅助监管,减少监管盲区。要进行相关的应急演练,针对本地气候、水文特点开展针对性的预演。严防 “两会”期间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五、加强值班工作,做好应急处置
  各级领导要加强值班工作,靠前指挥。“两会”期间,各级领导要严格按部要求,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进一步检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要利用辖区应急力量,做好内部动员和部署,确保预警信息及时,应急人员、装备、物资到位。要加强巡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密切监控船舶动态,及时掌握水上安全状况,一旦收到险情报告,及时组织、协调做好险情处置。
  部海事局联系人:董瑜芳(010-65292685)。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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