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有关直属海事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培训计划的通知》(海人教〔2017〕186号)安排,我局决定举办内河船员考试主考官知识更新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8月29日至9月2日,8月28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杭州市华洋宾馆(杭州市塘苗路1号,参见位置示意图)。
三、培训对象
2013年取得B类船员考试主考官资格的人员(见附件1)。
四、课程安排
见附件2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纳入部海事局教育培训统一经费预算管理,参训人员的费用按照我局有关规定执行。任课教师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讲课费纳入统一经费预算管理。
六、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于8月23日前将《船员考试考官资格申请表》(见附件3)电子文档发送至浙江海事局邮箱:donkin@sina.com,登记表原件由学员携带至培训地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官管理办法》第二十七、二十八条规定,我局将对参训人员组织综合评价,《船员考试考官资格申请表》信息将作为对参加培训人员4个年度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考评合格后颁发B类主考官证书。
(三)本次培训由浙江海事局承办,请各单位将参加培训人员《船员主考官知识更新培训班学员报名回执》(见附件4)于8月27日前发送至浙江海事局。
联系人:徐屯金(浙江海事局);
传真:0571-88372706;
电话:0574-88372706,18868702757;
华洋宾馆电话:0571-85121968。
附件:1.2013年内河船舶船员考试考官培训合格人员名单.doc
2.知识更新培训内容和课程安排.doc
3.船员考试考官资格申请表.doc
4.船员主考官知识更新培训班学员报名回执.doc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