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外籍船舶临时进出海南省部分非开放水域期限的批复

文号:交海批〔2020〕1号

文号

交海批〔2020〕1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6/2020-03159

公开日期

2020年03月13日

主题词

外籍船舶;临时进出;非开放水域;期限;批复

机构分类

海事局

主题分类

办理情况

行业分类

船舶管理

公文类型

其他

  

海南省商务厅:

  《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商请批准外籍船舶2020年度临时进入我省非开放水域装运鱼苗出口的请示》(琼商〔2019187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征询国家检查检验机构和军委联参意见,同意外籍船舶临时进出海南省万宁市大洲岛、文昌市龙楼和陵水县新村港,期限自202021日至2020630日。

  你厅应注意提醒各口岸查验机构加强管理,确保临时进出万宁市大洲岛、文昌市龙楼和陵水县新村港的外籍船舶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军方有关规定要求,提前报告船舶动态,做好在船人员的管理,遵守通航管理规定,确保船舶安全。

  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尽快完成口岸正式开放所需手续。

 

交通运输部

2020年1月17日

 

  抄送: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军委联合参谋部,海南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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