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编办,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军委联合参谋部,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口岸办,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海事局,中国交通报,中国水运报: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黄石港口岸扩大开放的批复》(国函〔2018〕167号)和《海关总署关于印送湖北黄石港口岸扩大开放验收纪要的函》(署岸函〔2019〕435号),交通运输部决定自本公告之日起,湖北黄石港口岸扩大对国际航行船舶开放。具体开放范围由长江海事局按程序对外公布。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