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大连长海船厂有限公司码头和大连四八二一船务有限公司码头期限的批复

文号:交海批〔2021〕19号

文号

交海批〔2021〕19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6/2021-00064

公开日期

2021年08月16日

主题词

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

机构分类

海事局

主题分类

办理情况

行业分类

港口管理;船舶管理

公文类型

其他

大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你办《关于申请大连口岸两家修船公司码头临时进靠国际航行船舶的请示》(大口岸发〔2021〕86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经征询国家检查检验机构和军委联参意见,同意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大连长海船厂有限公司码头和大连四八二一船务有限公司码头,期限自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你办应加强组织协调,注意提醒各口岸查验管理机构加强管理,确保临时进出大连两家修船公司码头的国际航行船舶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军方有关规定要求,提前报告船舶进出港动态,遵守通航管理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加强对船员及辅助人员的管理,实施闭环管理。确保船舶安全。

请按照国家口岸管理有关规定,推进口岸开放进程。

抄送: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军委联合参谋部,辽宁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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