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广东省珠海港高栏港区烽火海洋网络设备有限公司配套码头期限的批复

文号:交海批〔2021〕29号

文号

交海批〔2021〕29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6/2021-00091

公开日期

2021年11月18日

主题词

国际航行船舶;码头期限;批复

机构分类

海事局

主题分类

办理情况

行业分类

船舶管理;港口管理

公文类型

其他

广东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广东省口岸办关于延续烽火海洋网络设备有限公司配套码头临时进靠外籍船舶装载作业期限的请示》(粤府口字〔2021〕21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经征询国家检查检验机构和军委联参意见,同意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广东省珠海港高栏港区烽火海洋网络设备有限公司配套码头,期限自批复之日起至2022年4月19日。

你办应加强组织协调,注意提醒各口岸查验管理机构加强管理,确保临时进出广东省珠海港高栏港区的国际航行船舶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军方有关规定要求,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提前报告船舶动态,遵守通航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请按照国家口岸管理有关规定推进口岸开放进程。

抄送: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军委联合参谋部,广东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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