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外籍船舶临时进入海南省部分非开放水域期限的批复

文号:交海批〔2022〕2号

文号

交海批〔2022〕2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6/2022-00007

公开日期

2022年01月24日

主题词

临时进入;批复

机构分类

海事局

主题分类

办理情况

行业分类

港口管理;船舶管理

公文类型

其他

海南省口岸办公室:

《海南省口岸办公室关于恳请批准外籍船舶2022年度临时进入我省非开放水域装运鱼苗出口的请示》(琼口岸〔2021〕26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经征询国家检查检验机构和军委联合参谋部意见,同意外籍船舶临时进入海南省陵水县新村、万宁市大洲岛、文昌市龙楼等部分非开放水域,期限自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你办应加强组织协调,注意提醒各口岸查验管理机构加强管理,确保临时进入海南省陵水县新村、万宁市大洲岛、文昌市龙楼等部分非开放水域的外籍船舶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军方有关规定要求,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提前报告船舶动态,遵守通航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交通运输部

2022年1月4日

抄送:海南省口岸办公室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军委联合参谋部,海南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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