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入长海海域庄河海域和金石滩海域海上过鲜的批复

文号:交海批〔2022〕18号

文号

交海批〔2022〕18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6/2022-00067

公开日期

2022年07月06日

主题词

临时进出;批复

机构分类

海事局

主题分类

办理情况

行业分类

船舶管理

公文类型

其他

大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关于申请国际航行船舶进入长海海域庄河海域和金石滩海域海上过鲜的请示》(大口岸〔2022〕16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经征询国家检查检验机构和军委联合参谋部意见,同意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入长海海域的獐子岛、大长山岛、小长山岛、广鹿岛,庄河海域的王家岛和金石滩海域从事海上过鲜,期限自批复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请你办加强组织协调,注意提醒各口岸查验管理机构加强管理,确保临时进入长海海域、庄河海域和金石滩海域海上过鲜的国际航行船舶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军方有关规定要求,作业前向军方函告作业计划,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提前报告船舶动态,遵守通航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请按照国家口岸管理有关规定推进口岸开放进程。

抄送: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军委联合参谋部,辽宁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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