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广东阳江港青湾仔港区华厦阳西电厂配套码头期限的批复

文号:交海批〔2022〕26号

文号

交海批〔2022〕26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6/2022-00081

公开日期

2022年09月14日

主题词

临时进出;批复

机构分类

海事局

主题分类

办理情况

行业分类

船舶管理;船员管理

公文类型

其他

广东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广东省口岸办关于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广东阳江港青湾仔港区华厦阳西电厂配套码头续期的请示》(粤府口字〔2022〕24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经征询国家检查检验机构和军委联合参谋部意见,同意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广东阳江港青湾仔港区华厦阳西电厂配套码头,期限自批复之日起至2023年3月3日。

你办应加强组织协调,注意提醒各口岸查验管理机构加强管理,确保临时进出广东阳江港青湾仔港区的国际航行船舶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军方有关规定要求,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提前报告船舶动态,遵守通航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请按照国家口岸管理有关规定推进口岸开放进程。

交通运输部

2022年9月8日

抄送: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军委联合参谋部,广东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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