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鉴于第三届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任期届满,为继续做好对职业院校交通类专业的教学指导工作,进一步推动交通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部决定成立第四届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协助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交通类专业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的组织。主要职责有:根据国家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对交通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指导全国职业院校交通类专业的教学建设与改革,推动产学研结合,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研究制定交通类专业建设的基本要求和教育质量标准,协助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质量进行宏观监控;通过组织编写教材、开展师资培训和国际交流活动等方式,为交通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做好服务工作。
本届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航海类专业指导委员会、路桥工程专业指导委员会、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指导委员会、交通运输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交通工程机械专业指导委员会、公路(技工)专业指导委员会、汽车(技工)专业指导委员会等7个分委员会。委员会及各分委员会委员主要由职业院校、企业、科研单位和交通管理部门的专家及管理人员担任,任期为4年。
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在交通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请各有关单位对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各位委员的工作给予支持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职业 教育 指导 通知
抄 送: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