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号:交办科技函〔2016〕948号

文号

交办科技函〔2016〕948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1/2016-00548

公开日期

2016年08月26日

主题词

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工作

机构分类

科技司

主题分类

人才管理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办公厅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长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长沙理工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集美大学、山东交通学院、南通大学,中国船级社、部规划院、交科院、水科院、公路院、交干院、天科院、中国通信信息中心、大连海事大学、南京水科院,部海事局、部救捞局、部长江航务管理局、部珠江航务管理局:
  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管理办法》(交科技发﹝2014﹞101号,以下简称《办法》),为做好2016年度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推荐对象的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办法》的要求执行。申报单位及推荐单位要严格审查,注重推荐对象的业绩和发展潜力,择优遴选。
  2.推荐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对拟推荐对象在申报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推荐。
  3.推荐对象要符合行业及地方交通运输发展需求,申报单位要在人才培养、使用和支持方面承诺落实支撑保障条件。
  二、推荐渠道和名额分配
  2016年计划遴选10名领军人才、5个创新团队和2个示范基地,推荐对象应为从事交通运输领域科技研发的个人或单位,并需有推荐单位意见。对于领军人才优先支持年龄在45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青年科研工作者。具备资格的推荐单位及可推荐名额分配情况请详见附件,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所分配的推荐名额组织推荐工作,部将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并择优向科技部推荐申报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按规定做好2016年度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并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纸质以当地邮戳为准)。评审结束后,所有材料不再退还。
  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函。内容应包括推荐对象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对象汇总表,推荐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纸质推荐表一式两份。推荐对象按照《办法》要求填写推荐表,填写内容要求实事求是、内容翔实、文字精练,关键信息的支撑材料在附件中予以体现。推荐表装订成册,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3.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trencai@126.com,邮件主题标明“推荐单位名称+创新人才计划”。
  四、联系方式
  交通运输部科技司   汪水银  010-65292860
  交科院交通科技管理中心 尚文豪010-58278506,13661380025。
  邮寄地址: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科技管理中心(北京朝阳区惠新里240号,邮编100029),“尚文豪”接收。
  附件: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具备资格的推荐单位及可推荐名额分配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2016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1. 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具备资格的推荐单位及可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2. 推荐表.rar
  1. 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具备资格的推荐单位及可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2. 推荐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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