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委托开展《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等1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审查的函

文号:交办科技函〔2019〕337号

文号

交办科技函〔2019〕337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1/2019-01744

公开日期

2019年03月15日

主题词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国家标准;审查

机构分类

科技司

主题分类

其他

行业分类

道路货物运输

公文类型

部办公厅函

全国港口、道路运输标委会,交通运输航海安全、航测标委会:
  为落实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强制性国家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的要求,我部组织了一批交通运输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现委托你标委会按专业归口承担《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等1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清单附后)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
  请你标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尽快组织标准起草,严把标准质量关,按时限提交符合要求的标准征求意见稿报部,并按要求后续做好标准技术审查工作。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9年3月8日

  1. 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清单.doc
  1. 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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