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根据《公路水路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交科技规〔2020〕2号),我部组织对2023年交通运输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9家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经复查确认合格;2家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经复查确认不合格;2家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相关产品整改复查申请,相关批次产品抽查结果结论维持不合格。相关情况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将复查结果反馈给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和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督促相关单位举一反三,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完善质量管理控制体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组织产品生产和采购,加强产品进场检验,严把产品准入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二)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强化行业产品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管,组织做好2024年度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切实提升本地区工程、产品和服务质量,有关工作进展、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部。
联系人及电话:科技司 张成,010-65292199,65292100(兼传真)。
附件:1.2023年度交通运输行业产品(防眩板)质量监督抽查复查结果汇总表
2.2023年度交通运输行业产品(高分子防水材料 止水带)质量监督抽查复查结果汇总表
3.2023年度交通运输行业产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车载终端)质量监督抽查复查结果汇总表
4.2023年度交通运输行业产品(溢油分散剂)质量监督抽查复查结果汇总表
5.2023年度交通运输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完成整改产品及企业名单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4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部政策研究室、公路局、运输服务司、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海事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