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 国家海洋局 关于共建大连海事大学的意见
大连海事大学: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发展战略,落实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整合优势力量,进一步促进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共同推动国家海洋事业发展,经交通运输部与国家海洋局协商,就共建大连海事大学达成如下意见:
一、围绕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本着“务实、高效、互惠、共赢”的原则,交通运输部、国家海洋局共同推进大连海事大学涉海学科建设及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促使其进一步提高海洋人才培养能力,为实施国家海洋战略,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交通运输部将进一步创造条件,推进和支持大连海事大学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使其与国家海洋发展战略接轨,建设成为我国海洋人才培养和海洋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
三、交通运输部支持大连海事大学涉海学科及相关重点
学科、重点实验室和研究平台建设,保持其涉海学科的特色优势,并努力使其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
四、交通运输部鼓励和支持大连海事大学与国家海洋局
局属单位合作,共同承担海洋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任务;支持其整合人才资源,依托已经建立的实验室平台,积极推进与国家海洋局及局属单位建立产学研合作;支持其与国家海洋局及局属单位建立海洋科学文化教育宣传合作机制。
五、国家海洋局将大连海事大学涉海及相关学科的发展
纳入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将大连海事大学作为海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支持海洋局系统与其联合培养人才,支持其实习基地和示范中心建设,积极为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到局属单位实习、实训创造条件;建立毕业生就业合作机制,鼓励并支持大连海事大学毕业生投身海洋事业。
六、国家海洋局将大连海事大学列为国家海洋局科技项
目承担单位,支持其与国家海洋局及局属单位开展科技合作和科研成果转化工作,使大连海事大学在海洋科技创新、海洋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七、国家海洋局积极推进国家海洋局局属单位与大连海事大学开展全面合作;依托大连海事大学建设国家海洋战略研究、政策研究、基础研究、科技创新、技术应用等科研机构;支持国家海洋调查船队成员船“育鲲”轮改进技术、安装调查仪器设备,保证其高水平完成海洋调查任务。
八、大连海事大学积极发挥人才培养优势,根据海洋事
业发展需求,培养更多行业亟需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积极承担国家海洋局及局属单位各类人才培养、培训任务,积极支持国家海洋局局属单位研究生和博士后培养工作,为国家和地方海洋事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
九、大连海事大学根据国家及区域海洋发展战略需求,积极主动开展海洋战略、产业经济、政策法规和海洋装备等方面研究和科技难题攻关,依托“育鲲”轮积极承担国家海洋科学调查与研究任务,主动收集和汇交航行中的海洋环境资料,为海洋管理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和科学依据,为国家海洋事业发展提供支撑。
十、大连海事大学充分发挥航海人才培养优势,积极向
国家海洋局输送优秀航海人才,积极承担国家海洋局各类船员业务培训,为国家海洋事业发展提供航海人才保障。充分利用航海装备技术优势,向国家海洋局提供航海装备技术支持。
十一、大连海事大学充分利用海洋专业教师、学生等人
才资源和海洋学科实验室、仪器设备等教学资源,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方式,向中小学生和社会公众普及海洋科学知识,开展海洋意识宣传教育和海洋文化建设活动,为国家培养未来海洋人才。
十二、交通运输部、国家海洋局建立共建大连海事大学议事协商机制,定期就共建项目进行协商,形成专项意见和具体实施办法,保障共建工作顺利进行,取得预期成效。
交通运输部 国家海洋局
2014年11月25日
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部办公厅文秘处。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4年1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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