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面向所属单位和行业组织的干部教育培训活动中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

文号:厅科技字〔2013〕97号

文号

厅科技字〔2013〕97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6/2013-01893

公开日期

2013年05月02日

主题词

干部教育;勤俭节约;铺张浪费

机构分类

人事教育司

主题分类

教育培训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办公厅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及交通运输系统企事业单位,部管社团,有关院校、科研单位和培训机构,部内各司局: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现就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面向所属单位和行业组织的干部教育培训活动中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出如下要求。

一、培训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要求学员认真遵守中央规定,教育引导学员深入领会精神实质,从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弘扬党的优良传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高度,深刻认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努力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转化为学员的内在追求和自觉行动,树立交通运输行业良好形象。

二、培训活动要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交科技发〔2012〕14号)的有关要求。主要依托行业培训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举办,不得租用高级宾馆,不得组织与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调研活动,不得借实地考察、现场教学等名义搞变相旅游,不得发放纪念品及与培训无关的物品。

三、开班和结业仪式要简约简朴,不摆放背景板或悬挂横幅,不摆放花草。一般不合影,如需照相留资纪念,可将照片电子文件发学员电子邮箱,不得冲印、发放纸质照片或电子介质载体。

四、学员在学习期间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不准用公款宴请和互赠礼品,不准参加公款支付的各类高消费娱乐活动。学员所在单位不得以看望名义搞慰问、宴请等活动。学员一律在培训机构学员宿舍住宿、在食堂吃自助餐。

五、鼓励培训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利用远程教学手段开展衔接教学,缩短办班时间。鼓励给学员提供电子版学习资料,纸质学习资料一般不得彩印。

六、培训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加强学风建设,严肃培训纪律,从严管理学员。对学员在校学习期间的表现,应如实作出鉴定,采取适当方式向学员所在单位反馈。

七、培训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倡导艰苦飞都之风,坚持勤俭办学,既要保障教学和生活条件,为学员提供优质的服务,又要防止和杜绝铺张浪费。

各省厅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上述要求,做好正面引导,大力营造崇尚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氛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采取随机抽查、访谈学员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有效防止铺张浪费,对违反上述要求的要严肃查处。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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