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第一批统一公开招聘公告

文号:无

文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6/2025-00046

公开日期

2025年09月30日

主题词

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

机构分类

人事教育司

主题分类

人才管理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其他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开展2026年度第一批统一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参加统一公开招聘的单位为交通运输部北海救助局、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交通运输部烟台打捞局、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长江引航中心。招聘单位岗位信息和相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第一批统一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

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定向生、委培生。年龄不超过38周岁(含38周岁),当年如期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硕士及以下2026年8月31日前,博士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交通运输事业,有志投身交通运输事业;

(四)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历学位、专业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者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曾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的;

8.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0月9日9:00至10月16日18:00,应聘人员登录交通运输人才测评网(https://rccp.jtzyzg.org.cn),在相应的招聘公告处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部分岗位要求择业期人员提供《未就业承诺书》(附件2)。

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为《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增补专业和专业方向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46号)。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二)资格审查。

10月9日9:00至10月17日18:00,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结束前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以按审查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或申请其他岗位,10月17日17:00后,应聘人员不可再提交补充材料。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各招聘单位确定的比例应当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笔试。若岗位取消,10月20日9:00至18:00,由招聘单位通知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取消岗位招聘或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确认。

10月21日9:00至10月22日18:00,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登录交通运输人才测评网,点击“我的报名”进行考试确认。逾期未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10月24日9:00起,考试确认成功的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组织

(一)船员岗位。

船员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接续进行,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参加两个环节的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核定综合成绩。考试将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成绩同步公布,综合成绩不合格的不进入体检和考察。

笔试暂定10月25日上午举行,共设烟台、上海、广州3个考点,考生应根据报考岗位所属单位的所在地选择相应考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用现场纸笔考试的形式,重点测查专业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

面试暂定10月25日下午举行,面试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飞行员、引航员岗位。

 飞行员、引航员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暂定10月25日上午举行,飞行员岗位考点设在广州,引航员岗位考点设在大连、上海、武汉、厦门等4个城市,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用现场纸笔考试的形式,重点测查专业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飞行员、引航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对飞行员岗位应聘人员开展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考试成绩。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信息表》中公布的面试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具体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聘单位确定的成绩核算形式和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或按照各岗位有关行业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方式全面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健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其是否符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或其上级部门决定是否递补或放弃该岗位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有明确要求的,按照《岗位信息表》执行。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公开招聘结果在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如期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诚信承诺,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和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即时终止其应聘进程。

(三)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设考试大纲,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第一批统一公开招聘工作各招聘单位报名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交通运输部北海救助局

0535-6598135

0535-6598119

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

021-35080196

021-55095191

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

020-84265686

020-84265679

交通运输部烟台打捞局

0535-6596531

0535-6596785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

021-65434022

021-65190682

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

020-34062355

020-34062060

020-34062184

010-65293045

长江引航中心

025-58996155

025-58996020

025-58996181

    (五)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统一公开招聘工作技术咨询电话:010-65299059、010-65299061。

(六)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统一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10-65299083,监督邮箱:jtysrccp@163.com。

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

2025年9月30日

  1. 附件1: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第一批统一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2. 附件2:未就业承诺书(仅择业期考生提供).docx
  1. 附件1: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第一批统一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2. 附件2:未就业承诺书(仅择业期考生提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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