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自2004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按照我部和山东、江苏、浙江、河南、安徽、上海五省一市政府共同发布的《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行动方案》的部署,各有关单位积极行动、大力推进,工程总体进展顺利,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推荐,部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我部决定授予18家单位为“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推进工作先进单位”,52名个人为“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推进工作先进个人”(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与个人珍惜荣誉,继续努力,开拓进取,在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推进工作中继续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推进工作先进单位
2、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推进工作先进个人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表彰 标准化 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