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交水发〔2007〕51号

文号

交水发〔2007〕51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8/2007-00273

公开日期

2007年03月15日

主题词

水运 建设 标准 办法 通知

机构分类

水运局

主题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业分类

港口和航运设施建设

公文类型

部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的管理,促进技术进步和创新,保证工程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使标准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根据目前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的实际情况,在原《交通部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交水发[2001]710号)的基础上,参照《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重新制定了《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水运 建设 标准 办法 通知


 

 抄送:建设部,部内各司局。


 

 交通部办公厅                                       2007年3月15日印发

  1. 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doc
  1. 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doc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