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发布《海港集装箱码头设计船型标准》。本标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165-2-2009,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替代《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211-99)和《〈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211-99)局部修订(设计船型尺度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告2007年第42号)相应内容,并与其保留部分配套使用。
本标准由我部组织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由我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〇九年八月九日
主题词:水运 标准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