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港口与航道水文规范》(JTS145-2015)的公告

文号:交通运输部公告2015年第38号

文号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5年第38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8/2015-00902

公开日期

2015年08月31日

主题词

港口与航道水文规范

机构分类

水运局

主题分类

标准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公告通告

  现发布《港口与航道水文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本《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145-2015,自201611日起施行。《内河航运工程水文规范》(JTS145-1-2011)、《海港水文规范》(JTS145-2-2013)同时废止。

本《规范》第3.0.3条、第3.0.4条、第4.4.2条、第4.4.3条、第5.2.1条、第5.2.2条、第5.2.4条、第5.2.5条、第5.2.6条、第5.2.9条、第5.2.10条、第5.3.1条、第5.3.2条、第5.3.3条、第5.5.2条、第5.5.7条、第6.2.2条和第6.2.3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组织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15821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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