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发布《海港工程钢筋混凝土结构电化学防腐蚀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本《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153—2—2012,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第3.0.7条中的黑色字体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组织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编制完成,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发行。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12年7月19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部(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2年7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