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水运工程标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水运技术函〔2016〕54号

文号

水运技术函〔2016〕54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8/2016-00882

公开日期

2016年03月25日

主题词

水运;技术;立项

机构分类

水运局

主题分类

其他

行业分类

港口和航运设施建设

公文类型

部函

各有关单位:
  由于《水运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及项目库正在修订中,为指导2017年度水运工程标准项目立项的申报工作,根据部关于标准化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水运工程建设发展及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2017年度水运工程标准项目申报阶段工作,提出以下参考意见:
  一、2017年重点立项方向
  (一)水运工程建设重要技术和重大关键技术;
  (二)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相关建设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岸电建设、水运应用LNG相关建设、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等;
  (三)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设施建设等;
  (四)水运工程安全设施建设等;
  (五)《航道法》相关配套标准;
  (六)水运工程应用BIM技术;
  (七)远海工程建设技术;
  (八)水运标准的对外翻译(英文、法文等);
  (九)发布实施超过5年且有需求进行修订的现行标准项目;
  (十)水运工程标准化必要的基础研究项目等。
  二、工作要求
  (一)申报立项的标准原则上限定在强制性标准范围内。
  (二)由于财政部实施预算管理改革,2017年度水运工程标准项目立项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
  (三)实施网上项目申报,请各申报单位登录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后进行申报,网站地址为http://wtis.mot.gov.cn。
  (四)申请作为水运工程标准项目主编、参编单位和编写组组长、成员的单位和个人,其资格条件应满足《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我局将继续对在编项目滞后较多的主编单位实施信用管理。
  (五)根据部财务管理部门的规定,水运工程标准项目经费预算按新表格填报,见附件。
  三、联系人
  李德春,010-65292616,13810889775;
  刘国辉,010-65292617,13811255386。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2016年3月24日

  1. 附件.经费使用计划表.doc
  1. 附件.经费使用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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