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珠江水运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李天碧局长针对《若干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作用以及重点任务等内容进行了解读。
一、《若干意见》出台的背景
珠江是我国第二大通航河流,流经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四省区,通达香港、澳门,是我国华南、西南地区重要的水上运输通道,也是实现西南与华南地区经济互补、协调发展的重要纽带。“十三五”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一带一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等一系列的战略部署,对珠江水运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出的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实施珠江-西江经济带规划等,也为珠江水运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由于珠江水运与沿江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关系十分紧密,关系到区域产业结构升级、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和发展,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沿江四省区对发展珠江水运呼声强烈。为了打造珠江黄金水道、促进珠江水运科学发展,交通运输部出台了《若干意见》。
二、《若干意见》出台的意义和作用
一是有利于更好的发挥珠江水运的比较优势。珠江水系河流众多、河网密布、水量丰沛,自然条件优越。珠江贯穿华南、连接西南,通达港澳、辐射东盟,区位优势十分明显,加之西南矿产资源丰富,华南外向型经济发达,水运需求潜力巨大。珠江水运在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扩大对外开放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出台《若干意见》,进一步建设和发展珠江的航道、港口和航运服务条件,将能更好的发挥珠江水运投资少、运量大、能耗低、占地省的比较优势。
二是有利于推动解决制约珠江水运发展的突出问题。珠江水运发展目前仍存在不通、不畅、发展不协调等问题,特别是西南地区一些重要节点枢纽未建通航设施,导致连接云贵两省与下游地区的出海通道长期断航,阻碍了云贵两省融入珠江-西江经济带。出台《若干意见》有利于各方凝聚共识,提高认识,共同推动解决长期制约珠江水运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是有利于形成合力,共同打造珠江黄金水道。珠江水运目前实行以属地为主的管理体制,要使珠江水运获得发展必须加强统筹协调。《若干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做好中央和地方之间,沿江四省区之间,水运与防洪、发电、灌溉、供水之间,以及航道、港口与运输船舶等航运要素之间的协调,有利于形成合力、共同打造珠江黄金水道。
三、《若干意见》提出的发展原则
《若干意见》提出了改革创新、统筹协调,重点突破、协同发展,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安全第一、生态优先的发展原则,是新形势下珠江水运发展的基本遵循。
一是在发展动力上,应继续深化改革,鼓励创新,通过完善体制机制释放发展活力,另一方面也要坚持以规划引领发展,注重统筹协调,实现有序发展。
二是在发展重点上,要始终以解决制约珠江水运发展的重点环节、重要瓶颈为突破口,集中力量攻破薄弱环节,实现精准发力,同时也要努力做到航道、港口、船舶等水运要素整体协同发展,避免出现新的短板。
三是在发展路径上,要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实现对市场的有效监管,同时要注重发挥好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四是在发展理念上,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主任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落实,同时要将生态优先理念贯彻在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推进水运绿色发展,实现生态文明。
四、主要目标和任务
《若干意见》在深入分析了珠江水运发展条件、发展基础和发展问题,结合国家发展战略要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利用十年左右时间,基本建成畅通、安全、绿色、高效的珠江黄金水道的总体发展目标,并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任务和要求。
一是加快高等级航道建设,打造珠江黄金水道。航道是航运发展的基础,航道不通、不畅一直是制约珠江水运发展的核心问题。《若干意见》提出,要完善珠江水系航道发展规划,积极落实国家战略要求,从满足水运长远发展和资源保护需要出发,科学确定航道等级,完善全流域航道规划。要将打通西南出海通道作为重点,建设珠江南线、中线、北线三个出海通道,服务云南、贵州、广西沿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解决珠江水运长期存在的发展不平衡问题。要全面提升西江航运干线通过能力,干线范围也要进一步延伸至出海口门,实现珠江干线通江达海。此外,为发挥珠江水网优势,实现高效、畅通发展目标,《若干意见》在优化珠江三角洲航道和重要支流航道、通航建筑物管理等方面也提出了新的任务要求。
二是推进转型升级,提高港口服务能力。港口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是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战略资源,对优化城市产业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带动和辐射作用。《若干意见》按照“拓功能、促融合、补短板”的思路,从促进港口功能拓展,加强港口互动与“港、产、城”融合,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既注重了推进珠江港口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拓展港口现代物流、现代服务功能,也注重解决支流港口发展不足、港城矛盾突出、以及铁路进港“最后一公里”等各类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加快结构调整,推进航运创新发展。针对珠江航运主体“小散弱”,服务能力不强,抗风险能力较差等水运行业发展共性问题,《若干意见》按照“强主体、优管理、促服务”的思路,从推进运力结构调整,引导航运企业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强化船员队伍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提升“珠江黄金水道”服务的“含金量”将具有积极作用。
四是推进水运绿色发展,建设美丽珠江。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立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五大发展理念”,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人对发展的新期待。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不仅是对自然规律的尊重,也体现了对珠江沿线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若干意见》按照“法规推动、政策拉动、技术驱动、示范带动”的思路,从推进生态航道、绿色港口建设,推广船舶使用清洁能源和大宗货物陆转水绿色运输经验等方面提出若干举措,有效落实绿色发展理念。
五是加强水运安全管理,建设平安珠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当前,安全工作基层基础仍不牢固、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依然突出。针对当前较为严峻的安全生产现状,《若干意见》按照“完善法规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提升保障能力”的思路,在完善安全责任和预防控制“两个体系”,加强水上应急救助和综合航海保障“两种能力”建设等四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保障珠江黄金水道平安和谐发展。
六是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提升珠江水运治理能力。珠江水运的发展存在大量需要上下游统筹,部门间协调,地区间协同的任务,需要从整体上和系统上对珠江水运的发展进行管理和协调。珠江水运的现行管理体制机制与发展要求还存在着不适应。《若干意见》按照“区域合作、部省联动、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思路,在切实发挥部派出机构的行政管理作用,创新珠江水运管理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将有效保障珠江黄金水道建设和发展。
为了使有关任务和要求得到贯彻落实,《若干意见》还从完善配套法规标准、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科技支撑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以及抓好任务落实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应该看到,《若干意见》提出用十年左右时间打造珠江黄金水道,目标明确、任务艰巨、意义深远,四省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珠江水运科学发展重要意义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联动,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工作,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