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关于报送2016年度内河航道应急抢通补助资金申报材料的通知

文号:水运航道函〔2016〕174号

文号

水运航道函〔2016〕174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8/2016-00931

公开日期

2016年08月18日

主题词

2016年度内河航道应急抢通补助资金

机构分类

水运局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行业分类

航道养护管理

公文类型

部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

根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4654号)要求,请抓紧做好2016年度内河航道应急抢通补助资金申报有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向交通运输部、财政部报送应急补助资金申报材料。

二、航道和应急事件范围请严格按照《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执行,航道应急事件的时间范围为201591日至2016831日。

三、申报材料的内容及格式要求按《内河航道应急抢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1760号)执行,应包括:上一年度应急抢通工作总结及资金使用情况;本年度应急抢通工作情况及相应的文字、图像资料等。

四、请各单位务必于91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jhdc@wti.ac.cn,并务必于9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20份寄至部水运局航道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王大志、张建宝

电话:010-65292821,手机:13520940055

交通运输部水运院  王宇川

电话:010-65290512,手机:13910506907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2016817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航道(航务、港航、航运、水运)管理局,部水运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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