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号:交办水函〔2016〕958号

文号

交办水函〔2016〕958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8/2016-00936

公开日期

2016年08月30日

主题词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机构分类

水运局

主题分类

公众参与

行业分类

港口管理

公文类型

部办公厅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大连、厦门市港口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中国港口协会,部水科院、天科院,部安质司、海事局:

为进一步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结合近年来管理工作的实践,我部组织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9号)进行了修订,起草了《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你单位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9月14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至部水运局。

联系人:部水运局 胡琳琳。联系电话:010-65292641,传真:010-65292642,邮箱:sys627@mot.gov.cn。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6年8月26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部法制司。

  1.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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