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

文号:交办水函﹝2016﹞976号

文号

交办水函﹝2016﹞976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8/2016-00937

公开日期

2016年08月31日

主题词

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

机构分类

水运局

主题分类

标准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办公厅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
  为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指导各地加强港口、装卸站、修造船厂和船舶污染物防治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编制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交通运输(港口)管理部门会同海事、工信、环保、住建等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相关要求于2016年底前完成方案编制工作。
  附件:《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编制指南》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6年8月29日 

抄送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港航、水运)管理局,部规划院、交科院、水科院,部规划司、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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