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免税政策申请受理工作的通告

文号:交通运输部通告2017年第1号

文号

交通运输部通告2017年第1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8/2017-01936

公开日期

2017年02月08日

主题词

交通运输部;免税;登记;政策;开展

机构分类

水运局

主题分类

办事指南

行业分类

水上货物运输

公文类型

部公告通告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有关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6年第45号)要求,现启动2017年度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免税政策申请受理工作。请各有关航运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将申请进口免税登记政策的船舶清单(见附件)及有关资料,于2017年3月31日前通过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EMS)报送我部(水运局)。
  联系人:王常男,电话:010-65292656,传真:010-65292648
  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
  电子邮箱:shipping@mot.gov.cn

交通运输部
2017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1.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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