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882号(工交邮电类069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无

文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8/2017-01985

公开日期

2017年07月07日

主题词

政协;提案答复

机构分类

水运局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水上货物运输

公文类型

其他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国集装箱班轮运输业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维护中国集装箱班轮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自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全球集装箱班轮运输市场持续低迷,船舶运力供需失衡,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在部分航线上甚至出现恶性杀价的无序竞争状态。我部赞同您提出的“加强对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市场低价倾销行为的监管和制裁,维护公平竞争,建立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的建议。
  为维护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市场秩序,坚决打击恶性低价竞争和“零运价”“负运价”行为,2006年以来,我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精细化报备实施办法的公告》,共开展了9次运价备案检查,对97家次违规班轮公司依法予以处罚,处罚金额共计近1300万元。特别是针对2016年上半年部分航线出现的超低运价现象,我部约谈了违规情节较为严重的8家班轮公司,责成其提交整改报告并全面整改。同时,我部还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规范国际班轮公司收取码头作业费行为。通过规范海运费和附加费征收,恶性低价竞争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今年以来中国到欧洲、美洲等航线的运价水平逐步回升,集装箱班轮运价结构失衡问题得到了一定缓解。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采取措施,坚决打击国际集装箱班轮市场恶性竞争行为,对于涉嫌价格倾销、恶性杀价,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我部将依据《国际海运条例》规定,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等部门共同实施调查和依法处罚,加大处罚力度,并公开处罚结果。此外,我部还将结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对违法经营企业实施禁止性、限制性措施等,多措并举,营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环境,促进国际班轮运输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推动港航发展合作新模式
  随着我国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和产业逐步迈向中高端,客货运输需求和结构都在发生深刻变化,高品质、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日益增多,迫切要求我国港航业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运输服务品质,加快行业转型升级。我部赞同您提出的“港航企业以创新方式深化合作机制,扩大合作范围,共同打造分工协作的港航生态共同体,为客户提供具有高附加值的航运物流港口综合服务”的建议。
  港口与航运是高度依存的命运共同体,我部支持港航企业以市场化为导向,以资本、技术、管理为纽带,促进港航和物流领域的融合发展。未来一段时期,我部重点支持港口和航运企业以“一带一路”倡议为契机,积极开展多式联运服务合作,共同开通铁水联运线路,建设和运营内陆无水港,拓展物流链服务功能等。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港航企业共同“走出去”,参与海外重要战略支点项目建设,完善港航国际服务网络,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
  下一步,我部将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水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支持国内港航企业开展战略合作,促进港航融合发展,打造中国航运市场新生态。
  衷心感谢您对我国水运事业发展的关心及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交通运输部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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