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船舶临时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的公示

文号:无

文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8/2017-02045

公开日期

2017年11月06日

主题词

税收优惠;国内水路运输

机构分类

水运局

主题分类

办理情况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其他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拟使用享受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税收政策的中国籍船舶“德泽”轮临时经营国内运输。

  上述运输要求船舶技术条件:为打捞作业母船提供起抛锚、打捞物资和装备运输、生活物资补给、对其他船舶提供油、水、电力供应和消防支持,对遇险船舶或海上设备进行封仓、堵漏、排水、抽油或抽取其他危险品等救助作业、回收海上溢油等工作。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明确享受中资“方便旗”船税收优惠政策船舶转挂五星红旗后兼营国内运输管理问题的通知》(交办水函〔2017〕598号)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确没有中国籍船舶(未享受中资“方便旗”船税收优惠政策或特案免税政策的船舶)满足上述运输需求的,我部将允许享受特案免税政策中国籍船舶从事国内运输。

  现就上述运输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公示当日起算)。如有满足上述运输要求的中国籍船舶(未享受中资“方便旗”船税收优惠政策或特案免税政策的船舶),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010-65292619。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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