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开箱查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港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为有效执行《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9号令),规范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开箱查验行为和港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我局组织起草了《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开箱查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港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后)。
  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7月19日前书面反馈意见。
  联 系 人:水运局港口处,刘晓菲
  联系电话:010-65292627 传 真:010-65292642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章)
  2013年7月1日

抄送:大连、天津、青岛、上海、重庆、南京、南通、宁波、广州、北部湾港集团公司,深圳盐田国际公司,中国港口协会。

附件1:《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开箱查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港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下载:

  1. 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开箱查验管理办法.doc

  2. 港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doc
  1. 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开箱查验管理办法.doc
  2. 港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