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有关航运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2号),规范国内集装箱班轮运输经营行为,我局组织起草了《国内集装箱班轮运输备案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14年3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我局对原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为进一步广泛听取意见,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请于5月23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局。
联系人:水运局国内航运管理处 张同戌
电话:010-65292744
传真:010-65292675,电子邮箱:sysgnc@mot.gov.cn
附件:《国内集装箱班轮运输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