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同意天津西南海运有限公司使用外国籍船舶临时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的批复

文号:交水批﹝2014﹞200号

文号

交水批﹝2014﹞200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8/2014-00950

公开日期

2014年09月05日

主题词

外国籍船舶;国内水路运输;批复

机构分类

水运局

主题分类

办理情况

行业分类

水上货物运输

公文类型

其他

天津市航运管理处:
  你处《关于天津西南海运有限公司临时租用外籍船舶的请示》(津航管报﹝2014﹞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天津西南海运有限公司使用“GAZ SERENITY”轮(巴拿马籍,16777总吨),在2014年9月5日-9月25日期间,临时从事广东湛江-上海漕泾1个航次冷冻液氨运输。
  请通知申请人持本批件办理相关手续。

交通运输部
2014年9月5日

抄送:海关总署,湛江、上海有关口岸部门,部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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