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海南省(区、市)港航(航务、水运、运输、地方海事)管理局(处):
为掌握我国沿海省际普通货船运力发展情况,请你单位按附表格式填报本辖区内2018年上半年沿海省际普通货船运力有关情况,并于2018年7月13日下班前将EXCEL电子版报我局。电子信箱:sysgnc@ mot.gov.cn。
附表1:2018年上半年 省(区、市)国内沿海省际普通货船运力汇总表
附表2:2018年上半年 省(区、市)沿海省际万吨以上(含)普通货船和700TEU以上(含)集装箱船明细表
联系人:段超、王常男,电话:010-65292744,65292619。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