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水运工程标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水运技术函〔2018〕51号

文号

水运技术函〔2018〕51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8/2018-01140

公开日期

2018年04月08日

主题词

2019年;水运工程;标准项目申报

机构分类

水运局

主题分类

标准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部标准化工作总体部署和水运工程建设发展需求,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交水发﹝2012﹞665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水运工程标准体系>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8年第34号)有关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水运工程标准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重点立项方向
  (一)水运工程基础性建设技术,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维护、监测和安全等;
  (二)水运绿色发展、创新发展、智能化发展相关建设技术;
  (三)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相关的水运工程设施建设技术;
  (四)《航道法》《港口法》相关配套标准;
  (五)发布施行超过5年且有修订需求的现行标准。
  二、工作要求
  (一)申报立项的标准项目原则上应在《水运工程标准体系》的水运工程标准项目库范围之内。
  (二)申请作为水运工程标准项目主编、参编单位和编写组组长、成员的单位和个人,其资格条件应满足《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主要涉及安全的标准项目且主编单位为科研机构的,参编单位应至少包括1家相关企业和1个地市级(含)以上交通运输(港航)管理部门。我局对在编项目滞后较多的主编单位继续实施信用管理。
  (三)水运工程标准项目管理应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通知》(交办财审〔2016〕137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办规划〔2017〕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项目经费预算(决算)表格样式见附件。
  (四)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交办财审〔2017〕4号)有关规定,水运工程标准项目经费额度在100万元以上的,按《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五)项目申报实施网上受理,请各申报单位登录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后进行申报,网站地址为http://wtis.mot.gov.cn。
  (六)项目申报具体网上受理及相关事宜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水运专业委员会负责。2019年度水运工程标准项目立项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水运局 刘国辉,010-65292616 13811255386;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水运专业委员会 田琦,13810586253。
  附件:项目经费预算(决算)表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2018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1. 项目经费预算(决算)表.doc
  1. 项目经费预算(决算)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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