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厅港航管理局:
你局《关于撤销大连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的请示》(辽交港航运发〔2017〕66号)收悉。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鉴于大连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已不具备《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79号)规定的许可条件,经你局监督整改后仍不符合国内水路运输企业相关经营资质要求,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规定,决定撤销大连航运集团有限公司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该公司《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编号:交辽XK0304)自动注销。
请你局将本决定送达该公司。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8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中国船级社,交通运输部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