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峡水利枢纽围堰挡水发电期水库蓄水有关问题的公告

文号:无

文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8/2003-00067

公开日期

2003年05月16日

主题词

三峡水利;水库蓄水

机构分类

水运局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行业分类

水上货物运输

公文类型

其他

  为保证三峡水利枢纽水库蓄水需要,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确定:2003年5月25日至5月31日为水库蓄水准备期,三峡坝址上游库水位由80米高程左右逐步上升到98米高程。在此期间,库水位日升幅一般不超过 5米,日降幅不超过3米。如遇特殊洪水情况,将另行发布航行警告。

  请各港航企业、有关单位及早采取措施,安排运输生产,在三峡水利枢纽上下游航行和锚泊的船舶要注意水位变化,加强自身航行安全。蓄水期间(包括蓄水准备期)的水上交通管制措施由交通部长江海事局制定并发布航行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〇〇三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三峡 枢纽 蓄水 公告

抄 送:国务院三峡办、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重庆市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三峡开发总公司、长江航务管理局、三峡通航管理局、长江海事局、长江航道局、长航(集团)总公司,四川、湖北、湖南、江西省交通厅,各新闻单位,部内务司局、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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