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督查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8〕505号)的要求,部督查组于2018年7月11日对崇左港中心港区濑湍作业区工程进行了抽查。主要抽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崇左港中心港区濑湍作业区工程位于崇左市江州区濑湍镇旧街村,位于左江中游右岸,处于山秀水电站库区,上距先锋电站约60km,下距山秀水电站69km,陆域上距崇左市中心约22km。主要建设规模为新建8个1000吨级泊位(其中4个1000吨级通用散货泊位和4个1000吨级多用泊位)及后方陆域配套设施,码头岸线长518m,项目用地面积约370亩,年吞吐量为400万吨,其中集装箱11.2万标箱,项目总投资4924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码头水工建筑物、堆场、道路、生产和生活辅助建筑物、装卸工艺设备安装、供电、照明、通信、给排水、环保等。
崇左港中心港区濑湍作业区5#-8#泊位项目从2016年7月8号开工建设,现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等待交工验收。
二、抽查发现的问题
根据本次督查要求,督查组通过查阅工程档案资料、现场检查、与项目从业主体沟通问询等形式,重点对基建程序执行、招投标行为、设计变更、从业主体资质、合同履约、从业行为及质量安全履行情况,以及农民工工资发放、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检查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了抽查。抽查中发现市场从业主体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项目单位未能建立动态信用信息录入机制,不能将日常项目建设管理形成的信用信息与信用评价紧密结合;信用档案收集、整理较混乱。
(二)监理单位有2名监理工程师同时在两个大型水运工程中从业。
(三)码头面两台门机停放存在安全隐患,未采取防风锚定措施。
(四)吊具存放在码头面,未采取保护措施,容易对码头面层造成破坏,同时可能存在超载问题。
(五)投标时承诺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未按合同要求按时进场,并长期不在岗位,履约情况较差。
(六)码头上部结构施工质量通病较多,砼修补质量较差。
(七)施工及监理单位对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意见的整改落实回复与检查意见不完全对应,有些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
三、有关意见
(一)项目单位应加强建设项目信用评价过程资料的收集,建立信用台账,及时记录日常检查形成的信用信息,做好信用档案的归档管理,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年度信用评价做好基础性工作。
(二)项目单位应根据设计荷载使用要求使用码头设施,禁止超载使用,同时加强对码头设施的沉降位移观测。
(三)监理单位需及时配置不低于投标文件承诺人员,且配置人员应满足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
(四)施工单位需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配置人员,并加强现场的施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