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船承运企业集中退还保证金公示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国际船舶运输及内地与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相关审批备案事项的通知》(交办水函〔2019〕681号)有关规定,现将无船承运企业集中退还保证金公示名单(第二批)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水运局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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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无船承运企业集中退还保证金公示名单(第二批)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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