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769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无

文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8/2019-02151

公开日期

2019年07月09日

主题词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答复函

机构分类

水运局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港口管理

公文类型

其他

肖黎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同推进长江流域港口岸电建设全覆盖,助力长江大保护的建议收悉。我部高度重视,将该建议确定为2019年重点人大建议进行办理,于今年4月与您共赴三峡坝区进行了现场调研。经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电网公司,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我部大力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修订出台了《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落实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新改建码头同步建设岸电设施的要求,印发了《港口岸电布局方案》,部署已建码头逐步实施岸电改造工作。修订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对新建船舶加装岸电受电设施提出要求。不断健全岸电标准体系,并在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政策中明确了船舶岸电船载装置的改造和靠港使用岸电的要求。
  我部通过持续加大与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协作,逐步解决了岸电发展过程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一是会同财政部出台中央财政岸电奖励政策,对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实施补贴,三年来中央财政共安排车辆购置税奖励资金7.4亿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配合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岸电电价支持政策,并明确了港口企业等岸电运营单位可收取电费政策,出台了支持国家电网公司推进长江流域港口岸电建设应用的指导意见,并对三峡坝区客船受电设施改造实施补贴。三是会同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建立协作机制,支持国家电网公司在三峡坝区建设岸电发展实验区,目前三峡坝区岸电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京杭运河水上服务区已基本实现岸电全覆盖。四是今年1月我部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六方文件》),在统一标准、设施建设、供售电机制、政策支持、提升服务等五个方面提出了18项重点工作任务。
  二、建议的答复意见
  (一)关于完善工作机制方面。
  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建立多部门联合、上下联动、政企协同的工作机制,对于推进岸电工作、尤其是长江流域港口岸电全覆盖工作十分必要。我部在2017年与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三方合作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协同推进力度,会同各有关单位印发的《六方文件》,对各行业、各地方、各企业的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并明确了任务时限,我部将定期督促各部门推进落实,更好的发挥合作机制作用。
  (二)关于健全配套政策方面。
  《六方文件》已部署各地发展改革、交通运输、能源等部门要积极推动地方政府进一步简化港口岸电项目审批流程,将港口岸电设施建设项目纳入用地绿色通道,并鼓励港口企业对使用岸电船舶实施优先靠泊等激励措施。同时,部署了研究制定岸电服务费政策的任务,并在岸电设施的市场化经营管理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之前,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建立与岸电设施使用效益相挂钩的财政资金奖励机制,目前我部已起草了“以奖代补”方式支持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的资金管理办法,配合财政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政策延续。《六方文件》还要求各地财政部门积极出台地方财政资金奖励政策,对岸电建设和使用提供支持。
  我部发布了《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8年修改通报)》,明确了船舶使用岸电的适用范围、船舶受电设施及船舶岸电系统船载装置有关技术要求,为有关船舶的设计、建造、检验和营运管理提供了依据。2018年我部将长江干线纳入新的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范围,并对岸电明确了分阶段使用要求。为强化对船舶污染的监督执法,我部为长江干线海事管理机构拨付船舶防污染监管专项资金,并配备了船舶燃油硫含量快速检测设备,督促内河船舶严格遵守防止造成空气污染有关规定,对有关违法违章行为实施处罚。目前,我部正在制定《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管理办法》,将进一步完善岸电使用监督管理要求。
  (三)关于统一标准体系方面。
  《六方文件》已明确强化标准的协调和衔接,促进交通、能源等相关行业协会、科研机构、有关企业在标准制修订方面的沟通与合作,做好行业间标准的衔接,并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协调,共同推动建立涵盖岸电设施建设、设备配置、运营操作、检验检测、信息交换等全链条的岸电标准体系。2012年以来,我部制定发布了一系列岸电设施建设、系统技术条件等行业标准,部分已上升为国家标准。在此基础上,2018年我部印发了《内河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技术指南》,2019年修订发布了《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制定发布了《码头岸电设施检测技术规范》,进一步完善了船岸接插件、检测要求等,正在开展《港口船舶岸基供电系统操作技术规程》标准修订工作。国家电网公司结合长江岸电实际发展需要,正集中开展国家内河岸电标准体系制修订,形成能源行业岸电设施标准体系,已发布14项企业岸电标准,启动5项团体标准、5项行业标准、2项国家标准的编制,为实现长江流域港口岸电互联互通奠定坚实基础。
  为提高岸电运营服务质量,国家电网公司发起成立了宜昌长江三峡岸电运营服务公司,建成了国内首个车船一体化岸电云网服务平台,为港口、船舶提供统一结算、移动支付等便捷服务,实现长江沿线岸电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提升对船舶使用岸电的服务品质。下一步国家电网公司还将持续完善车船联网平台功能,融入泛在电力物联网建设,深化“互联网+”服务,探索创新岸电设施建设运营模式,构建以岸电为基础的立体化服务生态圈。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部水运局,010-65293780。

交通运输部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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