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结合年度港口安全督查检查,实施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上海、山东、河北3个省市的10家港口企业开展了国际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检查,现将检查发现问题的公示如下:
一、发现的问题
上海浦航石油有限公司:保安主管不具备履行其职责的知识和能力,对自身职责、保安应急处置程序不熟悉。
上海液化天然气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保安主管不具备履行其职责的知识和能力,对保安知识不熟悉。
上海盛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未根据《港口设施保安标志(JT/T 1139-2017)》规定的基本形式设置3号门的“港口保安履约标志”,《港口设施保安计划》中的视频措施落实不到位。
上海尚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港口设施保安主管未履行确保港口设施保安工作人员获得充分的培训的职责,现场抽查的作业人员,对港口设施保安、限制区域不了解。
青岛实华油品码头有限公司:未对其员工进行相关保安基础知识和岗位保安要求的教育或者培训,保安领导小组组员邵长健不了解本部门的保安职责,未掌握保安应急反应程序中涉及本部门的处置措施。
青岛红星物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保安主管于正涛不具备履行其职责的知识和能力,不了解保安主管的职责,不掌握本单位《港口设施保安计划》规定的保安应急处置程序。
青岛丽星物流有限公司:未对其员工进行相关保安基础知识和岗位保安要求的教育或者培训,保安领导小组组员肖岳、管兵不了解本部门的保安职责,未掌握保安应急反应程序中涉及本部门的处置措施。
山东联合能源管道输送有限公司:重组烟台万华液体化工码头、管廊、储罐三家公司后,未按港口设施发生重大变化重新进行保安评估并修订保安计划,重新申请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
唐山曹妃甸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中石油京唐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保安主管不具备履行其职责的知识和能力,不熟悉《港口设施保安计划》中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本单位相关部门的保安职责。
二、有关要求
请各企业对照问题清单,严格按照国际公约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有关要求,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认真执行保安计划,严格落实保安措施,加强港口设施保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