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河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省(区、市)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上海组合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部规划研究院、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中国港口协会:
按照水运工程标准制修订计划,我部组织修订了《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标准》(JTS/T105—4—2013),形成《绿色港口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填写意见反馈表,将意见和理由于2020年3月5日前反馈我部。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可在交通运输部网站(www.mot.gov.cn)“互动”栏目“意见征集”下载。
联系人:朱利,18600131276;谢燕,010-65293780;传真:010-65290329;邮箱:zhuli@wti.ac.cn。
附件:《绿色港口评价指南》反馈意见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