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国内水路运输旅客禁止携带和禁止托运物品目录》《国内水路运输旅客限制携带和限制托运物品目录》的公告

文号:交水规〔2020〕7号

文号

交水规〔2020〕7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8/2020-03437

公开日期

2020年05月28日

主题词

国内水路运输;旅客;禁止携带;禁止托运;...

机构分类

水运局

主题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业分类

水上旅客运输

公文类型

行政规范性文件

  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4号)要求,为保障旅客人身财产安全,提升运输服务质量水平,现公布《国内水路运输旅客禁止携带和禁止托运物品目录》《国内水路运输旅客限制携带和限制托运物品目录》(附后)。

  国内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从事客运业务的港口经营人应当在经营场所对外公示《国内水路运输旅客禁止携带和禁止托运物品目录》《国内水路运输旅客限制携带和限制托运物品目录》,履行告知义务。旅客应当配合做好安全检查。

  《国内水路运输旅客限制携带和限制托运物品目录》中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或有条件托运的物品,旅客可将其作为行李托运或自行处置,具备条件的也可暂存处理。旅客违反相关规定随身携带或者托运危险品、违禁品或管制物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射击运动员等人员依法可以携带枪支子弹或管制器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本公告自2020年6月10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

2020年5月26日

  1. 国内水路运输旅客禁止携带和禁止托运物品目录.doc

  2. 国内水路运输旅客限制携带和限制托运物品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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