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省(区、市)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
为规范和指导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函〔2020〕721号),现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数据与成果质检核查技术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全面实施阶段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
部水运局联系电话:010-65292636,传真:010-65292638,电子邮件:sys637@mot.gov.cn;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技术专家电话:18618190255。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1年5月20日
抄送: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