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加强“十四五”期全国航道养护与管理工作的意见》

文号:无

文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8/2021-00123

公开日期

2021年11月26日

主题词

航道养护;解读

机构分类

水运局

主题分类

政策性文件

行业分类

港口和航运设施建设

公文类型

其他

保障畅通安全 优化服务管理 促进“十四五”期航道养护与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航道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水运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资源,是水运网便捷畅通、高效安全的重要支撑。为进一步加强“十四五”航道养护与管理工作,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十四五”期全国航道养护与管理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十五项重点任务。为什么要出台《意见》?“十四五”期航道养护与管理工作都有哪些重点?有哪些具体指标要实现?有何措施确保《意见》执行效果?为了让大家更加全面了解这项政策,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杨华雄副局长对《意见》进行了深入解读。

一、出台《意见》的必要性

我部自1992年起定期编制发布航道管理与养护发展指导性文件,对引导和促进全国航道健康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十四五”期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第一个五年,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要求,扎实推进水运高质量发展,需要出台指导性意见进一步加强航道管养工作。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意见》提出了航道管养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部署,着力保障航道安全畅通,强化航道资源保护和公共服务,推进航道管养绿色智慧发展,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确定了发展目标:到2025年,航道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养护工作更加规范精准高效,安全和服务保障能力明显提高,绿色航道智慧航道建设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明确了三个量化指标,分别为航道养护里程稳定在10.8万公里左右、内河航道一类养护里程达到2.4万公里、力争内河高等级航道电子航道图覆盖率6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为实现“十四五”发展目标,共提出六个方面、十五项重点任务。

一是提高航道畅通保障能力。提出了强化国家航道网保通保畅、提升通航建筑物运行效率、加强沿海航道养护管理、做好其他航道管养四项任务。二是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出了完善落实法规制度、推进养护规范化两项任务。三是加强航道运行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提出了加强内河航道运行监测、强化航道运行安全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三项任务。四是提升航道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出了加强公共信息服务、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两项任务。五是加强航道保护和行业监管。提出了加强航道资源保护、加强行业监管两项任务。六是加快绿色智慧航道发展。提出了推进绿色航道发展、推进智慧航道发展两项任务。

四、《意见》的主要特点

(一)充分发挥航道作用,强化保通保畅。

我国航道通航总里程13.8万公里,内河航道12.77万公里,沿海航道约1万公里。内河等级航道6.73万公里,高等级航道达标里程1.61万公里。为保护航道资源,发挥航道作用,在养护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根据水运发展需求和航道特点实行分类管理,一是有效维持航道总量,养护里程稳定在10.8万公里,充分发挥水运优势,为促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供保障;二是突出重点,以国家航道网为重点,强化长江、西江、京杭运河等高等级干支流航道保通保畅,一类养护要达到2.4万公里;三是按照应养尽养原则,加强内河低等级航道的养护,因地制宜,与城市生态、旅游景观建设相结合,发挥低等级及等外航道作用;四是深化沿海航道管理,加强沿海航道管养机构的协作配合。

(二)强化规范管理,促进航道管养精细化。

2015年《航道法》颁布实施后,我部先后出台了关于航道通航影响评价、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及航道养护管理的配套规章,修订完善了相关标准规范,“十四五” 期要进一步提高管养水平,在继续完善航道法规体系的同时,要推进精细化管理,抓好航道管养制度、标准规范的有效落实,落实“放管服”改革等有关要求,优化政务审批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主要包括进一步规范航道养护计划和技术核查制度,提高养护质量和效率;强化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航道保护;落实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及上下游衔接等制度,提高船舶过闸效率;规范实施专项养护,有序推进养护市场化,加强养护单位的信用管理。

(三)强化监测应急,确保运行安全。

加强航道日常运行监测,提高应急抢通能力,是保障航道安全运行的基本前提。当前我国航道运行安全管理水平还不高,《意见》强调,“十四五”期要完善内河航道运行监测体系,建立内河航道长期跟踪观测与演变分析研究机制;开展航运枢纽大坝和通航建筑物水工结构、机电设施设备和闸阀门运行状态等监测检测,按照规定开展安全鉴定,做好除险加固、改建扩建和运行管护工作;研究编制航道风险辨识和评估指南,提高应急响应时效性,提高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上下游通航建筑物运行的协调联动,及时高效处置突发事件;压实航运枢纽、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单位反恐怖防范、消防安全和运行安全主体责任。

(四)强化为民服务,优化服务管理。

为适应水运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进一步推进航道绿色、智慧发展,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为船民和港航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绿色服务。包括推进航道养护船舶和作业方式的绿色化,航道基础设施信息数字化,养护管理智能化,逐步建立智慧航道服务体系。《意见》强调,要及时、准确并多渠道发布航道信息,沿海航道的维护尺度定期公布,内河五级以上航道的维护尺度每月至少公布一次,通航建筑物停复航安排至少提前30日公布;推进京杭运河、西江航运干线等干线航道和长三角、珠三角内河高等级航道率先实现电子航道图全覆盖,逐步实现全国内河高等级航道电子航道“一张图”;推进水上综合服务区建设,提供加油加气、岸电、污染物接收及其他生活便利服务;推进跨省重要航道建立通航建筑物联合调度机制,破解船闸通行效率低的难题。

五、保障措施

为保障《意见》有效实施,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素保障和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加强对重点任务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估;二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航道养护资金保障,稳定现有渠道和投入,争取地方财政预算和成品油消费税转移支付加大投入,通航建筑物运营单位要落实养护费用,鼓励依法依规拓展航道养护资金筹措渠道;三是加强人才培养,扩充航道养护技术力量,改善基层养护人员生产生活条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十四五”期,大家要凝心聚力,发扬“航标灯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航道管理好、养护好,努力为推进水运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交通贡献力量。